加班費試算
依勞基法第 24 條,計算平日與休息日的加班費。
常見問題
加班費的時薪要用哪個薪水算?
以「經常性工資」計算,除了底薪,固定發放的津貼(例如職務加給、全勤以外的固定加給)也要算進去,再除以 240(30 天 × 8 小時)得出時薪。
一天、一個月最多可以加班幾小時?
正常工時加上加班,一天不能超過 12 小時;一個月加班不能超過 46 小時。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,可放寬到每月 54 小時,但每 3 個月合計不能超過 138 小時。
休息日和例假日有什麼不同?
休息日公司可以請你加班,但要依本頁倍率給加班費;例假日原則上不能叫你上班,只有天災、事變或突發事件才可以,而且要加倍給工資並事後補假休息。
加班可以換補休嗎?
可以,但必須是勞工自己同意,補休時數依加班時數 1 比 1 換算。補休期限屆滿或離職時還沒休完的時數,公司要依加班費標準折算成工資發給。
時薪以「月薪 ÷ 30 ÷ 8」計算。本工具僅供參考,實際金額以勞動部規定及公司薪資制度為準。